11月1日,《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正式落地施行。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門以新規施行為契機,緊扣《辦法》要求,部署啟動新一輪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,通過“源頭治理、路面嚴管、科技賦能、宣傳教育”全鏈條管理,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、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、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,全力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環境。



泉州交警部署啟動新一輪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
A
聚焦高危行為 明確執法標準
整治行動堅持源頭治理與路面嚴管并重、線上抓拍與線下整治同步、宣傳教育與執法震懾結合的原則,壓實各級公安交管部門主體責任,強化專業指導、督促推動、協同共治,構建“源頭治理、精準宣教、嚴格執法、科技賦能”的全鏈條管理體系,以期切實提升中心市區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。
整治行動嚴格依據新修訂的《辦法》,對多項違法行為明確處罰標準:未戴安全頭盔、載物不牢、逆向行駛等行為,處警告或20元罰款;行駛中接打手持電話、瀏覽電子設備,以及未按規定懸掛或故意遮擋號牌等行為,處50元罰款;非法改裝、拼裝等嚴重違法行為,最高可處200元罰款并責令恢復原狀;涉及拼裝、銷售違規電動自行車的企業,將面臨2000元至1萬元罰款。《辦法》還增設通行條件、停放和充電等章節,完善非機動車通行保障。
B
嚴格路面管控 凈化交通環境
本次整治聚焦路面主戰場,泉州交警采取高強度、全覆蓋管控措施,嚴查重點交通違法。實施“圍攏治域”戰術,開展聯動管控與同頻同步執法,全天候查糾電動自行車各類突出亂象,重點整治騎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、不按道行駛、闖紅燈、一車多載等交通違法行為,以線帶面,促進中心市區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整體優化。
據介紹,泉州交警將組織為期一個月的專題整治行動,以東街、南俊路、九一街、打錫街、莊府巷、壕溝墘、溫陵路、東湖街、豐澤街、坪山隧道、安吉路、山海路、豐海路、海星街、萬虹路等為重點路段,集中優勢警力資源,強化顯性用警威懾,嚴查各類突出交通違法,持續保持路面嚴管態勢。同時,強化動態巡邏勸導,發揮鐵騎快速反應、尖刀穿透優勢,堅持“高峰+平峰”“白天+夜間”高頻次、高密度開展“巡線”管控與喊話勸導,策應路面聯動打擊。
整治中堅持“教育為主、處罰為輔”原則,對輕微違法采取教育警告,對嚴重違法依法處罰,規范執法用語和流程,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。
C
啟用監控抓拍 多次違法將上門教育
為適應新形勢下的交通管理需求,泉州交警積極運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率。利用現有視頻監控資源,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戴頭盔、不按道行駛、闖紅燈等違法行為抓拍取證,整治前期以短信提醒為主培養守法習慣,后期依法嚴格處罰形成震懾;實施精準上門警示,對多次違法的駕駛人啟動“敲門行動”,開展面對面警示教育;試點應用AI語音提醒機器人,在重點路段、路口對非機動車闖紅燈、未戴安全頭盔等行為自動識別并實時語音警示,實現精準化、即時性勸導。
此外,泉州交警在多個區域試點投放應急安全頭盔,實施就近借用與歸還,解決部分群眾臨時忘戴頭盔問題,提升頭盔佩戴率。
目前第一批頭盔借用點為:鯉城區的鐘樓崗、南俊路東街路口、南俊路九一街路口、九一街溫陵路路口、泉秀街溫陵路路口;豐澤區的刺桐路東湖街路口、刺桐路泉秀街路口、豐澤街田安路路口、府東路海星街路口;洛江區的萬安交警中隊門口。
D
推進協同治理 凝聚共管合力
泉州交警還注重源頭治理和部門協作,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格局。交警將聯合外賣、快遞企業及其主管部門,約談快遞、外賣騎手,教育引導騎手遵守法規、文明騎行,并登記快遞、外賣騎手等重點群體的交通違法信息和所屬企業信息,通過道安平臺集中抄送郵政管理、市場監管等單位,加強源頭安全教育和聯合懲戒。此外,深化家校共管機制,對涉及學生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突出的學校,發放交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,通過教育部門督促學校查擺問題、以案釋法;綜合采取預警提示、當面約談、警示曝光等措施,并通過“家校通”通報家長,提醒加強學生出行安全監管,構建家校一體的學生交通安全監管格局,壓實學校教育管理責任、家長監護責任。
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階段將以《辦法》實施為契機,持續深化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,呼吁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學習、遵守新規,共同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自身及他人出行安全,為打造平安泉州、文明泉州貢獻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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